各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惠农函〔2023〕15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了2023年惠城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惠州市茂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家单位为2023年惠城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对象(见附件),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支持对象如出现弄虚作假、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项目建设的,我局将取消其项目资格并追回项目资金,附件:2023年惠城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对象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月8日附件:2023年惠城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对象序号项目支持对象项目名称1惠州市茂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2023年惠州市茂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2惠州市家粮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2023年惠州市家粮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3惠州市享享健生农业专业合作社2023年惠州市享享健生农业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4惠城区汝湖镇仍图亮记家庭农场2023年惠城区汝湖镇仍图亮记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5惠州市惠城区红姐石榴园2023年惠州市惠城区红姐石榴园能力提升项目6惠州市惠城区墨园书香农场2023年惠州市惠城区墨园书香农场能力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