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现将宁波市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资诚处陈志伟电话:0574-89292202机关纪委胡学超电话:0574-89292180传真:0574-8929222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05室附件:宁波市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pdf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