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这是继2016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关于加工贸易发展的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等1项措施,提出促进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推进其他区域保税维修试点等2项措施,提出加强梯度转移载体建设、完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合作机制、加大对边境地区支持力度等3项措施,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信贷支持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等2项措施,提出强化交通物流与用能保障、满足多层次用人需求等2项措施,六是在优化加工贸易管理与服务方面,创新海关监管机制等2项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