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鲁十味”品牌培育推广工作方案》,对构建品牌体系、规范品牌建设、推动品牌创新、加强品牌推广和强化品牌管理等主要任务作出具体安排,我省建立了首个中药材公共品牌“鲁十味”,“鲁十味”是指山东省10种最道地或最有特色的中药材,将构建包括“鲁十味”中药材种植养殖,食品、化妆品、日用卫生品、文创用品等大健康产品生产制造,中医药康养旅游、养生保健等相关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鲁十味”品牌体系,建立品牌库和培育库,将重点围绕中药材产品质量、产地环境、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包装运输、推广应用以及提升品牌价值等方面制定一批专用标准,5年内分批次完成“鲁十味”、山东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名录,组织“鲁十味”品牌主体参加各类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展示“鲁十味”品牌,树立齐鲁道地药材、特色药材品牌形象,“鲁十味”品牌库内的品牌还将对接“好品山东”,纳入“好品山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