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申报提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应积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个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2.各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皖科重秘〔2023〕463号文件要求,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本行业提名单位,将组织对申报项目(人选)情况进行遴选提名,二、时间要求1.1月19日前,各申报单位将《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盖章原件及电子版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2月7日前,将《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情况函》(附件3)盖章原件1份及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ahjskjc@126.com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11室(230091)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2.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3.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情况函2024年1月3日《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pdf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doc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情况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