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规〔2023〕20号)通知精神,我局已对建宁县保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9家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交的2023年度开展粮食“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环节服务面积进行核查,现将核查后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8-3955833(建宁县经管站)、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附件1.2023年建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及补助资金汇总表2.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