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信明电〔2024〕1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加快智能制造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评价标准依据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企业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二、开展评估评价请各市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评尽评,推动企业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和水平,企业智能制造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向项目,以及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要件和参考,三、加强宣传推广请各市加强《“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解读宣传,总结智能制造经验模式,四、有关工作要求1.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地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各市可登录平台查看本地区企业自评估情况,跟踪推进本地区智能制造评估工作进展情况,五、联系方式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诗蕾024-86913469邮箱:jxwxxh@163.com2.技术支持:关婷15524033887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