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区农水局相关科室讨论等程序,初步确定南湖区2023年度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致电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产业科(电话:0573-82838247),附件:2023年度拟新评定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月5日2023年度拟新评定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1.浙江大禾种业有限公司2.浙江丰裕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嘉兴市士法禽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