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三明市沙县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加强对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作机构管理办法》(闽财投审函〔2021〕81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财办〔2022〕5号)、《沙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起草了《三明市沙县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征求意见内容:《三明市沙县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二、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3日三、意见反馈方式:(一)邮箱:fjsxczj@163.com联系电话:0598-5822195(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邮编:36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