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和2月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期的公告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4年1月和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公告如下:一、将1月7日至8日调整为申报期,1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二、将2月6日至9日调整为结算期,2月10日至17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业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18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1月5日信息来源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1/5/art_78504_11118789.html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