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3〕19号)、《关于促进基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办〔2017〕78号)精神,我办对相关基金(机构)提交的2023年度基金业发展支持政策兑现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按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34号)相关规定,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上虞区金融办反映,电话:0575-82002046,附件:2023年基金业发展支持政策拟兑现情况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4年1月4日附件:2023年基金业发展支持政策拟兑现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项目金额备注1绍兴市上虞区安丰康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区内项目投资奖励11.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