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办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检查工作,北京地区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备案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开展年度检查,按许可检查要求开展年度检查,二、自查要求1.许可、备案持证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开展自查,认真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无填报软件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到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4层401室)领取,自查材料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及其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自查报告word文档,企业自查数据包1份,如实上报年度检查材料,对年度检查中发现有刻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检查材料的单位,企业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操作,在领取软件安装包和报送年度检查材料时采取预约制,附件: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模板)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模板)3.回执单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2022年4月6日(联系人: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