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指导和帮助我省企业更好了解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特别是宣传辅导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省科技厅联合省税务局共同开展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线上辅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承办单位: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二、辅导时间时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时-17时30分网络直播间地址:三、辅导内容(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介绍,(四)企业研发费用的核算与归集,四、辅导对象请各地市科技、税务部门积极组织省内制造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单位分管科研(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主办人员,以及本部门从事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人员参加,五、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规划与政策处,联系电话:0591-87305039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联系电话:0591-87098289附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辅导课程安排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