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具备《通知》参评条件的专利项目可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二、推荐方式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我区范围内的参评项目主要推荐渠道包括: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中央驻疆企业、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自治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中央驻疆企业直接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相关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三、申报材料要求(一)项目材料(电子件)1份,推荐单位应当将申报材料所有项目的电子件用光盘存储,文件夹中内容格式为:“ZLXXXXXX.XX+附件/申报书/授权专利公告文本”,具体要求如下: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丹燕联系方式:0991-2824776邮箱:zscqcjc@xjaic.gov.cn邮编:830000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