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现将我省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是符合《通知》“参评条件”的专利,我省专利项目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渠道推荐,(二)其他推荐渠道1.院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的项目,2.各市局要积极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渠道推荐,有关备案项目申报材料请专利权人通过上述推荐渠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请将参评材料于1月20日前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纸件材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5份,请将申报材料于1月24日前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局征集的专利项目应于1月12日前经省局评估后推荐,附件4推荐或备案项目汇总表(此表由各推荐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推自荐单位名称推荐渠道注:1.此表由各设区市局、省教育厅对推荐自荐和备案项目进行汇总填写,2.“推荐渠道”从以下类型中选填:省知识产权局、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高校、示范企业,附件5申报声明(格式)本单位(本人)经与项目涉及的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确认,2.电子件材料(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各推荐单位所有的推荐项目和推荐函(word文档)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公告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