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49号)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中的分配依据,一、奖补方向依据《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3号)政策标准,对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支持,二、资金分配测算Y=M1/M0*BY:企业获得专项资金额度B:永吉县2023年三季度增量奖补资金(11.75万元)M1:符合奖补条件企业的三季度产值净增量M0:全县符合奖补条件企业的三季度产值净增量总数三、申报过程工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筛,确定分配资格,按照本分配方案中资金分配测算方法,提出具体资金分配计划,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县财政局依照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将资金划拨至县工信局,获分配计划的企业向县工信局提交申请,由县工信局将资金划拨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