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通过审核的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12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2日-1月8日,如对以下企业的享受资格有异议,请来电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2223188296866,附件:开江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汇总表(第二批).xlsx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