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4批共13家(名单附后),已初审完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登记,受理电话:023-43789399附件:2023年第4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