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风光发电建设指标匹配、土地资源利用、新能源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链项目建设,四、主要内容(一)以资源统筹全市新能源开发利用,由松原市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结合各县(市、区)资源禀赋和项目自身特点,各县(市、区)承担新能源开发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二)以规划统筹全市新能源产业布局,(三)以项目前期评估统筹全市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四)以土地统筹全市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对于通过评估的新能源开发及相关产业项目,优先获得土地资源实施项目建设,不再支持该企业在松原市境内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五、操作办法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全市新能源发展工作,1.由市领导小组责成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全市新能源年度开发计划,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新能源项目及关联产业加强监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