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决策事项征询并采纳了相关专家及公众意见,现对该决策事项再次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询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一、决策事项概况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原泗洪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泗洪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洪政规发〔2021〕2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其他时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您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2、您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3、您是否支持可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燃放烟花爆竹,5、您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注意事项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