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1.购房时间:①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限内,购房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024年6月30日期限内,售出原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024年6月30日期限内,购房时间在2023年9月28日-30日和2024年1月1日-5日期限内,3.购房面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不超过144㎡(2024年1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及多孩家庭购房不限面积),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补贴1万元,对烈士家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6.对现役、退役军人家庭以及非本市城区城镇户籍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7.对出售原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纳税人,2024年1月1日到6月30日期限内,7.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引进人才在职证明及学历证书,如购房时间在2023年9月20日之前或2024年1月1日以后的,除契税补贴、多孩家庭、现役或退役军人、非本市城区城镇户籍家庭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补贴外,15.购房补贴业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