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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 | 2023-12-29
市级各有关单位:《衢州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衢州市财政局2023年12月28日衢州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为强化衢州市创业创新氛围,(2)审议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的项目投资、退出及损失核销等事项,(3)会同相关部门对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运作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3.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展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谈判、内部评审、投资实施、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事项,2.投资期限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四、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流程一般程序为项目收集、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投资实施、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一)项目收集基金管理公司对天使基金投资项目实施常年征集,(二)项目尽职调查基金管理公司按照约定负责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由基金管理公司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协议,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每季度由基金管理公司形成投资管理报告,在投资决策、投资流程和项目管理上严格遵循管理要求和程序,八、其他规定(一)绩效评价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运作管理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原文下载: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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