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根据《关于推进我省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县城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绿色低碳县城试点申报工作,经地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济南市平阴县等13个县城为第一批创建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实施方案,各试点创建县城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对照《山东省绿色低碳县城试点建设指南(试行)》,深化完善实施方案,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实施方案的深化完善给予指导,各试点创建县城应每年底梳理报送试点创建进展情况报告,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牵头探索建立跨部门管理保障机制,各地要把创建绿色低碳县城作为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力、推动县城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内容,附件:山东省绿色低碳县城试点创建项目名单(第一批).doc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