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第九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到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1、电话号码:0577-56987850、56987865,2、传真号码:0577-56610279,3、电子邮箱:kjj@lucheng.gov.cn,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2幢1122室(鹿城区科技局),邮编:325000,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第九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2:《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附件3:《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第九条的通知》起草说明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8日附件1:修改《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文件第九条的通知.docx附件2:《浙江省鹿城鞋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3: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