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有关规定,现将椒江区海洋污染物治理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情况通告如下:经发布征集通告、授权运营单位申请、专家论证评审、协调机制复审和备案等环节,确定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AL9009A)为椒江区海洋污染物治理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具体场景为蓝色循环应用,授权运营期限3年,椒江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椒江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代章)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