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有关企业:为落实省、市关于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意见要求,引导支持“链主”企业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按照《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市产业链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链主企业定义:“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具有较强产业引领力、较大资源整合力、较优创新带动力、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好持续经营能力,二、申报方向:1.光子产业链2.重卡产业链3.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4.轨道交通产业链5.航空产业链6.生物医药产业链7.钛及钛合金产业链8.乘用车(新能源)产业链9.乳制品产业链10.航天产业链11.输变电装备产业链12.太阳能光伏产业链13.民用无人机产业链14.氢能产业链15.增材制造产业链16.智能终端产业链17.物联网产业链18.传感器产业链19.陶瓷基复合材料产业链三、申报条件(一)必备条件1.属地原则:在西安高新区注册,具备引领产业链提升发展能力,具有较强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有较强研发及引领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能力,产业链相关主营业务收入或规模在所属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四、应提交资料企业编制《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链主”企业申请报告(附件1)(二)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三)高新区产业链提升办及各产业链责任单位将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联系方式:崔兆玮89388830、丑玉江88333711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邮箱:cuizw@xdz.gov.cn附件:1.西安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报告2.企业基本信息表3.企业经营情况表4.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西安高新区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