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山西综改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审核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并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及开发区推荐、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局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和培育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29日—1月5日),详细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联系人:李长有联系电话:5621038,附件:1.2023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2.2023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名单太原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