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永定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永定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建筑业的市场竞争力,年度建筑业产值达1亿元奖励0.3万元、达2亿元奖励0.5万元、达3亿元奖励1万元、达5亿元奖励2万元、达10亿元及以上奖励3万元(其中:企业年度产值增速不得低于全区年度总产值增速),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总承包资质的给予奖励300万元,晋升为一级总承包资质的给予奖励100万元,晋升为二级总承包资质的奖励20万元,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建筑咨询服务业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即建设工程施工预算金额30万元(含)以上不足400万元(不含),对注册地首次入驻我区的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给予奖励800万元、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给予奖励300万元,注册地首次入驻我区由住建部审批专业承包资质的一级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省住建厅审批专业承包资质的一级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区建筑业企业承接项目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不含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每项按年度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按年度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荣获福建省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闽江杯”优质工程、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颁发的“华东六省一市结构工程示范奖”每项按年度给予奖励20万元,荣获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颁发的“土楼杯”优质工程奖的按获奖年度给予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