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163号)精神,拟推荐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2名,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一、拟推荐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拟推荐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徐展(宁波高新区组织部)谢卫(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来电来信如实反映,通信地址:广贤路997号北楼215室邮编:315040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8638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