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促进我县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我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本次共评定出卫生信誉度C级单位9家,均为美容美发场所,现予以公示,望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917-4241861/4241306附件:2023年度千阳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12月29日2023年度千阳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C级单位(9个)千阳县黄秀银理发店(等级编号QY0227)千阳县小芈个人护理用品体验店(等级编号QY0228)千阳县灵汐养生馆(等级编号QY0229)千阳县艾遇美甲店(等级编号QY0230)千阳县发澜娇人养生馆(等级编号QY0231)千阳县慕颜造型店(等级编号QY0233)千阳县发彩理发店(等级编号QY0110)千阳县千美养生馆(等级编号QY0234)千阳县樊花美容店(等级编号QY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