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及配套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对上市企业、区工业300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业重点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2.申报主体购置当年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境内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3)宝安区工业300强企业,3.申报主体在宝安区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四、申报时限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9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26日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六、注意事项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