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19〕13号)等有关规定,经过评选、公示,确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咸阳会计培训学校等5家机构为我区2024-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会计人员可登录宁夏会计信息网自愿选择培训机构进行学习,若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可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0951-5069437)反映,特此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