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3〕87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54.2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及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公共卫生”相关科目,请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可在一体化系统内对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按实际进行调整),资金标识(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在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附件:1.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分配表2.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3.附件3:资金反馈表(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