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所推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决定向社会公示21家企业为2023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13家,继续公示企业8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希望被公示企业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守法”意识,重视合同管理、经营管理,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公示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守法经营等情况跟踪了解,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违反《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