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工作部署和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福田区在东、西部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并起草了《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以及《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名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邮箱:ftgljfwk@meeb.sz.gov.cn联系人:卿工、黄工联系电话:0755-8299866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906附件:1.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2.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3.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4.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