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协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概算审批、招投标核准、代建管理、政府项目评估督导及投资后评价等工作,(二)市财政局为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部门,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第九条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单位(附主管部门意见)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市发改委审批,并附有关建设标准或建设依据文件、市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或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第十一条实行审批制管理、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或实施项目后政府债务率大于300%、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向市发改委申请审批项目投资概算需提供的资料:(一)发改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的监管,(一)概算审批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调整及监督检查职责,(三)财政部门根据批复或核定的投资概预算、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资金申请,(一)政府性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进行施工建设,第三十四条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性投资项目,(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及擅自增加投资概算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单位和人员或项目建设参建相关单位为责任追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