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出资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中小企业创投子基金,现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金定位(一)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二)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创投子基金母基金出资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委托专业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二)评审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理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市中小基金办)组织专家评审,(三)尽职调查长沙市中小基金办组织母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对子基金申请机构、拟设子基金管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长沙市中小基金办将相关资料提交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理事会(母基金理事会)进行决策,(五)社会公示母基金理事会决策后10日内,长沙市中小基金办对拟投资创投子基金及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六)子基金设立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长沙市中小基金办组织母基金管理公司及时与创投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创投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完善工作,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母基金管理人长沙市技术进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理事会办公室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