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水规字〔2023〕2号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黄埔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黄埔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2023年12月29日黄埔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促进节约用水,第二条在黄埔区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同时符合信用管理、节水办法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黄埔区水务部门授予“节水工作优秀单位”称号:(一)工业生产用水单位上年单位产品取水量优于现行广东省定额领跑值的,第六条奖励标准如下:(一)节水工作优秀单位奖:获奖单位按最高10000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四)申请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项奖励的企业,第七条申报节水工作优秀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节水奖励申报书,第八条申报节水优秀贡献个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节水奖励申报书,黄埔区水务部门将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二)现场复核:黄埔区水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入选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复核,(三)公示:黄埔区水务部门将拟获奖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黄埔区水务部门自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七)领奖:黄埔区水务部门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于指定地点、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黄埔区水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