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举行企业上市奖励颁奖仪式,奖励企业已达10家次4900万元,连续四年每年有1到2家公司成功上市,清远以企业上市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试金石”,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精气神”清远市先后印发《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办法(修订)》(清府〔2021〕33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政策》(清府〔2023〕34号)两份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政策,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奖励措施基本全覆盖,其中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在北京证券交所上市最高可获700万元奖励,前5家在北交所上市的清远企业再奖励100万元,为企业提供全阶段“智囊团”加强与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广股交、证券服务机构的合作,5月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支持清远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广股交上市挂牌展示,市上市办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助推清远优质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如通过召开“清远市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