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一批长期未前来接受处理的违章车辆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请下列违章车辆的车主或违章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主动到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要南二路5号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接受处理,逾期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查扣的违章车辆或物品予以处理,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58-6107228,附件: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处理违章车辆明细表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8日附件: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处理违章车辆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