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宝安区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或者由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宝安区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2.申报单位在深圳市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完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3.申报促成技术交易奖励的机构,二、资助标准对获得深圳市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每家给予分档奖励:1.对获得深圳市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且技术合同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机构,且技术合同总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机构,下午14: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3楼,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层,0755-29446529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北8号,0755-27380822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沙井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楼,0755-29352535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0755-27211160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文化艺术中心政务大厅,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29991101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