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3〕72号)精神,拟下拨我市2023年度农村客(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资金、水路油补统筹使用资金补助共计942.37万元(明细表详见附件),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23〕11号)规定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附件1:粤财综〔2023〕72号.pdf附件2:2023年度广东省农村水路油补资金分配明细表(佛山市).xlsx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8日(联系人:钟少深,电话:83380972,手机:135289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