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支持我市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建设,现将《汕头市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0日汕头市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汕头市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第三条本办法以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为目标,依据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批准或通过认定的文件,对我市新建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第四条申请对象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批准或通过认定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第五条申请材料1.《汕头市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经费发放申请表》,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汕头市新建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经费发放申请表》,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补助对象名单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第七条建设补助经费由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统筹使用于实验室的建设和与之相关的科技创新活动支出,第八条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须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