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规范动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2日起,在武昌路和重庆街部分路段设置和调整交通禁令及辅助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武昌路(重庆街至天津街段)设置单向行驶交通标志,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二、将重庆街(上海路至解放东路段)禁止小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交通标志调整为限时禁止小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交通标志,由全天禁止小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调整为6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小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特此通告,吉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