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将自动纳入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二、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一)企业注册登记,可用浙江省政府服务网法人账户在“企业研发服务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网上填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三、有关要求(一)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科技厅备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认定为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清单,(二)经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每年12月底前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取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时间从2021年度起累计),联系人:刘杨联系电话:0574-89285307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标任务分解表.docx附件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doc附件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docx附件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报表报送操作指南.doc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