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附件1,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三、审核时间第一批次2024年3-4月集中审核(2024年3月22日前申报项目),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需有水印)提交至松山湖科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六、联系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