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播放重播朗读语言播报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义乌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14〕38号)、《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义乌市创新型领军人才暨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义人才领〔2017〕7号)文件精神,通过人才所在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及年度考核,结合考核结果拟确定29名“133人才”第二层次以上人员发放科研经费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4月7日至4月13日,共7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联系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9-85531163,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10楼附:《2021年度义乌市133创新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及省、金华市有关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科研经费资助人员名单》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4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