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为支持公益性慈善捐赠,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宁波市2023—2025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序号社会组织名称统一信用代码1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53330200MJ895975X72宁波财经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53330200MJ8959741F3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53330200MJ8959549W4宁波市虞仁荣教育基金会53330200MJ8959805D5宁波市慈善总会51330200MJ893636326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51330203MJ8960179H7宁波市镇海区慈善总会51330211MJ899779928宁波市北仑区志愿者协会51330206MJ898543XB9宁波市北仑区慈善总会51330206MJ8985448B10宁波市鄞州区社区发展基金会53330204MJ897671XN11宁波市鄞州区鄞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3330212MJ9025318J12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51330212MJ9008278F13宁波市奉化区慈善总会51330283MJ9104833E14宁波市余姚农村商业银行慈善基金会53330200MJ8959522515余姚市第四中学育才教育基金会53330281MJ9073360516余姚市正蒙教育基金会53330281MJ8938350A17余姚市慈善总会51330281MJ9054610Y18余姚市乐善公益基金会53330281MJ9073379219慈溪市慈吉教育基金会53330282MJ9103347K20慈溪市关心下一代志愿者协会51330282MJ9076588M21慈溪市慈善总会51330282MJ907358X122宁海县慈善总会51330226MJ9039082A23象山县大旸公益慈善基金会53330225MJ9037570C24象山县慈善总会51330225MJ9026871P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民政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