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3年第56号)根据《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区联防〔2020〕1号)和《关于印发中南区生猪调运政策解读的通知》(中南区联防办〔2020〕10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企业所在地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珠海市润和合食品有限公司等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现予以公布,附件:广东省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屠宰企业名单(第十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12日附件广东省符合生猪“点对点”调运资格屠宰企业名单(第十批)序号地市屠宰企业名称屠宰企业地址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号码年屠宰量(万头)备注1珠海珠海市润和合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八甲村恒润巷1号A13130202109.52佛山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富锦路3号A1316010264原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3佛山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兴路2号A13160203194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