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开展了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2020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复核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工信局初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拟认定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度第二批)347个,2020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通过复核的51个,此外,有8个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进行了简单更名,现一并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按照《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实名反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联系电话:024-86906664附件:1.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2023年度第二批)2.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公示名单3.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名单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2日。